根據《吉林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204號)、《長春市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長春市寬城區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查出下列5戶家庭已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將依法依規收回其承租的廉租房,清退房屋。
  1、劉岩成,身份證號:220103195803291234,承租房屋地址: 寬城區利民家園小區4棟2單元1006室。該人於2013年8月死亡(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情況說明》);
  2、王世良,身份證號:230129193812262917,承租房屋地址: 寬城區利民家園小區15棟1單元702室。該人於2013年死亡(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情況說明》);
  3、錢躍武,身份證號:220103195606210810,承租房屋地址: 寬城區利民家園小區4棟3單元207室。該人於2013年死亡(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情況說明》);
  4、張長勝,身份證號:220103196006122133,承租房屋地址: 寬城區利民家園小區14棟4單元312室。該人於2013年7月死亡(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情況說明》);
  5、劉廣福,外省戶籍,身份證號:不清,臨時解決其困難的房屋地址:寬城區惠民家園小區5棟2單元207室。該人於2014年起下落不明。
  請上述承租人的相關權利人(包括繼承人)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七日內,立即到長春市寬城區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辦理承租人物品交接、清退房屋等相關手續。如逾期,長春市寬城區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將委托公證機關對承租人屋內物品採取證據保全措施,並對承租人的物品有償保管三個月後進行變賣,變賣物品價款直接抵扣承租人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等費用,包括保管物品費用,變賣物品剩餘價款上交區財政部門。
  特此公告。聯繫人:張海韜聯繫電話:81955713 86066348長春市寬城區住房保障和公用事業服務中心
  2014年11月28日  (原標題:廉租住房清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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